总 则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大力推进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和大学生自主创业工作的意见》(教办[2011]3号),鼓励我校大学生积极参与创新创业活动,提升创新创业能力,促进大学生自主创业和开拓就业渠道,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条例。
第一章 入驻条件
(一)申请入驻创业园的学生创业团队项目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创业团队必须有明确的创业项目,由所在分院推荐,经学院项目评审专家委员会审核。
2.项目必须经过学生家长确认同意,具备一定的创业项目启动资金和承担风险的能力,入驻创业园需办理由创业学院颁发的营业执照,鼓励进行工商注册。
3.申请入驻创业园负责人原则上是大二的学生,在创业园入驻时间一般不超过1年,经过申请,最长不超过2年。
4.遵纪守规、诚实守信、无违纪违法记录。创业团队自愿遵守创业园的相关管理制度,并接受管理。
(二)申请入驻创业园的专业工作室项目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必须有明确的创业项目,由所在分院推荐,经学院项目评审专家委员会审核。
2.具备一定的创业项目启动资金和承担风险的能力,在入住创业园需办理由创业学院颁发的营业执照,鼓励进行工商注册。
3.团队成员三分之二以上为我院在校生。
4.创业项目原则上应与学院专业相关。
5.教师应为项目第一负责人,并支付学生一定的劳动报酬。
6.按学院有关规定上缴一定管理费。参照《浙江广厦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关于结合专业建设鼓励开展创新活动的实施意见》执行。
7.遵纪守规、诚实守信、无违纪违法记录。创业团队自愿遵守创业园的相关管理制度,并接受管理。
(三)申请入驻创业园的校外企业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创业项目应符合学院相关专业特色,由所在分院推荐,经学院项目评审专家委员会审核。
2.企业在行业有一定知名度,原则上企业注册时间3年以上或注册资金不低于50万元。
3.企业有能力并积极参与相关专业课程开发、教材开发、实践性课程授课等校企合作工作。
4.应有一名校内教师作为项目联络人。
5.应聘请我院学生参与运营管理,并支付一定的劳动报酬。
6.水电费按学院有关规定上缴,初定每月300元。
7.合作方为行业企业协会的,由学院创新创业教育专家委员会审核通过即可入驻。
第二章 入驻流程
(一)申请入园团队向创业园管理办公室提交《创业园项目申报书》。
(二)接受项目评审专家委员会评审。
(三)项目经专家委员会审核批准后,创业团队向创业园管理办公室提交《创业园入园申请登记表》和项目责任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学生创业团队还需上交《家长同意书》。企业需提交工商登记书、企业代码证书复印件1份。
(四)入园团队与广厦学院授权的创业园管理办公室签订入园协议。
(五)创业园管理办公室组织入园培训。
(六)颁发创业园营业执照。
(七)创业园管理办公室公布入园项目。
(八)团队正式入驻,鼓励完成工商注册。
第三章 优惠条件
学院为入驻团队提供以下支持与优惠:
(一)免费为入驻团队提供场地使用、一定数量的桌椅、光纤网络等办公设施和基础设施。
(二)运用多种方式宣传介绍创业团队和创业项目。
(三)免费提供政府公共服务代办、补助申领、团购等综合服务,并积极为创业团队争取优惠。
(四)为团队提供技术与管理的咨询服务。
(五)为入驻团队提供针对性不同的培训。
(六)定期举办优秀创业团队代表成功经验交流会,交流创业成果,促进创业团队管理水平共同提高。
(七)帮助创业团队分析、解决创业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
(八)协助团队解决其他有关事宜。
第四章 管理办法
(一) 创业团队管理
1.创业团队的入驻:
创业团队依照入驻流程得到审批后方能入园。
2.创业团队的评估:
创业团队接受创业学院管理办公室的管理协调,管理办公室依据条例对其进行考核。
3.创业团队的退出:
(1)合同期满退出
入园团队与创业园合同期满,到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方可退出。
(2)自动申请退出
因创业团队内部问题,团队负责人向管理部门提出退出申请,经管理部门审核,终止协议,办理相关手续,方可退出。
(3)孵化期满退出
负责人一年内在创业园进行孵化,一年期满后,办理相关手续后退出。
(4)未达标退出
根据相关要求,考核未达标的创业团队,办理相关手续后,应退出。
(5)勒令退出
对严重违反创业园管理规章制度、考核不合格或孵化失败的团队,管理部门可提出终止协议,办理相关手续,勒令退出。
(二)园区管理
1.创业团队应在协议指定区域内经营项目,不得私自占用公共区域。
2.创业团队的装修方案需经管理部门批准,方可施工,不得擅自对园区既定的格局和装修等进行改造。
3.创业团队的“门面”设计要规范化和个性化相结合,美观大方。
4.创业团队要按照入园协议签署内容展开活动,禁止从事超出业务范围,与业务无关的商业活动,不得擅自更换团队负责人,否则年度考核定为不合格。
5.创业团队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支付各项修理费用。
6.创业团队在园内举行大型活动,需提前三天到管理服务部门报批;在校内举行大型活动或有校外人员参加的,需提前一周进行报批。
7.管理部门安排工作人员对创业团队在岗情况进行日常抽查,创业团队不得无故缺勤,因考勤问题,收到三次以上警告者年度考核定为不合格,予以退园。
8.未尽事宜严格遵照学院相关管理制度和规定执行。
(三)经营管理
1.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合法经营。
2.遵守校纪校规,在学校相关制度和规定允许的范围内经营。
3.遵守创业园的各项规章制度和与创业学院签订的协议。
4.各团队在创业园的统一管理与指导下,实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5.及时准确地向管理负责部门报送不涉及经营机密的报表和数据(业务统计表、财务报表等),支持管理部门完成相关的统计工作。
6.管理负责部门针对团队经营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向管理部门反映,请求帮助指导解决。
7.未尽事宜严格遵照学院相关管理制度和规定执行。
(四)安全管理
1.创业园经营时间为8:00-21:30,各创业团队必须严格遵守创业园作息时间,不得擅自让管理人员打开大门。
2.各创业团队必须做到离开园区时,关闭电源,贵重物品请自行保管。
3.创业园内严禁任何人员留宿。
4.园区内禁止使用违规电器,禁止私拉乱接电线,禁止使用明火,禁止吸烟。
5.由于创业团队管理不善,发生安全事故,损失由创业团队承担;后果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因安全问题,受到二次以上警告者年度考核为不合格,予以退园。
6.各创业团队成员无论发现任何安全隐患,有义务立即向保卫处报告。
7.未尽事宜严格遵照学院相关管理制度和规定执行。
(五)卫生管理
1.各创业团队有义务维护公共区域内的环境卫生。
2.各创业团队应保证自己区域内干净整洁。
3.因卫生问题,受到三次以上警告者年度考核定为不合格,予以退园。
4.未尽事宜严格遵照学院相关管理制度和规定执行。
第五章 考核条例
创业园管理办公室根据创业团队上交的材料和创业团队日常管理情况,按照考核评分标准,对其进行综合打分。考核采取100分制,分别从诚信守法情况、经营运行情况、经营管理能力、园区制度执行情况、发展潜力等五个方面进行考核。具体内容如下(详见附表):
(一)诚信守法情况(10分)
1.守法经营(5分)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服从有关行政机关的监督管理,根据实际情况打分。
2.诚信经营(5分)
从事经济活动时以诚信作为一项基本义务严格履行,没有投诉,没有欺诈行为等,根据实际情况打分。
(二)项目经营运行情况(35分)
1.营业收入(5分)
根据园区团队收入情况按照从高到低排名,名次前20%(含)得5分,20%至50%(含)得4分,50%至80%(含)得3分,后20%得2分。没有收入不得分。(百分比计算按“四舍五入”到整数)
2.研发/设备资金投入情况(5分)
研发/设备资金投入达5万元(含)以上的,得5分;研发/设备资金投入在1万(含)至5万元的,得3分;研发/设备资金投入在1万元以下的得1分;无研发/设备资金投入的不得分。
3.团队员工水平(10分)
员工专业素质、团队协作能力和创新能力较强,得10分;员工专业素质、团队协作能力和创新能力一般,得6分;员工专业素质、团队协作能力和创新能力较弱,得3分;
4.带动就业情况(15分)
工商注册后,员工人数在10人(含)以上的,得15分;员工人数在5(含)至10人的,得10分;员工人数在5人以下的,得5分。
(三)经营管理能力(20分)
1.管理制度建立(10分)
管理制度健全,管理规范,得10分;管理制度基本健全,管理较为规范,得6分;管理制度不健全,管理不规范,得3分。
2.市场开拓能力(10分)
营销能力较强,已建立营销人员队伍,产品销售正常,得10分;营销能力一般,没有专职营销人员,产品销售量较小,得6分;产品尚未销售或销售困难,得3分。
(四)园区制度执行情况(25分)
1.房屋使用情况(10分)
按照创业园考勤记录,每天有考勤记录,得10分;每周有考勤记录,得5分;半个月以上没有考勤记录的,不得分。
2.参加会议/活动情况(5分)
够积极参加园区组织的会议/活动的,得5分;偶尔参加的,得3分;不参加的,不得分。
3.各项制度落实情况(5分)
遵守园区安全、作息、清洁卫生等管理制度,按时缴纳各项费用,执行情况较好的,得5分;执行情况一般的,得3分;执行情况较差的,不得分。
4.提交各类报表、信息情况(5分)
能够主动提交各类考核、审查报表,自觉提交重要工作信息的,得5分;经常迟交或提交材料不全的,得3分;从未提交的,不得分。
(五)发展潜力(10分)
1.创新及奖励情况(5分)
获得著作权、版权、专利或市级以上科技认证,获得3项及以上的,得2分;获得1-2项的,得1分。团队或团队主要负责人获得国家相关部门或省级表彰(奖项)的,得3分;市级表彰(奖项)的,得2分;区级表彰(奖项)的,得1分。
2.项目或产品市场前景(5分)
市场前景良好,得5分;市场前景较好,得3分;市场前景不明确,不得分。
考核结果分为五档,分别为五星级团队:评分90分(含)以上;四星级团队:80分(含)至89分;三星级团队:70分(含)至79分;二星级团队:60分(含)至69分;不合格团队:60分以下。
若出现如下任一情况,经核实后定为不合格团队:
(1)项目进展不正常。项目没有相应的技术方案,或技术方案一直处于变化中无法确定;项目开展处于停顿状态的。
(2)在园区内未能正常开展工作。入驻园区后,未按要求在园区内开展工作,创业场所长期处于空闲或关闭状态,或占用场地开展与创业计划无关业务的,或私自将经营场所转租(让)、挪作它用的。
(3)不能按时向创业园提交年度考核申请表或所反映的内容不真实的。
(4)团队终止实施创业计划的。
(5)不按时缴纳应缴费用的。
团队被评为不合格的,责令其限期整改或退出创业园,自行撤出设备,清理场地,终止提供政策和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