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浙江广厦建设职业技术学院高校教师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2011年9月16日评审通过,拟推荐蒋晓燕等10人评审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拟同意徐巧萍等44人具有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从 2011年9 月17日起至9月23日止,共7天。
在公示期限内,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均可向学院人事处书面反映问题。以部门、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要签本人真实姓名。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真实准确。
联系部门:学院人事处719室;联系电话:86668806。
附:2011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高级推荐人员名单
附:2011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中初级通过人员名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