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浙江省高职高专院校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2011年12月1日评审通过,确定陈建兰、杜国平、潘光永、陈俊杰等4人具有副教授任职资格。
根据《浙江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规定,现对副高级资格评审通过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在公示期限内,任何人可以以来电、来信、来访等形式,向人事处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捏造事实,诽谤诬告。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请提供本人的联系方式和真实姓名,人事处将严格按有关规定为反映人保密。
公示时间:2011年12月5日至12月13日。
联系部门: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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