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清明节放假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2-03-26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各分院、各部门: 经院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现将2012年清明节放假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放假时间:4月4日(周三)至4月8日(周日),共五天。 2.其他时间安排:3月31日(周六)休息,4月1日(周日)至4月3日(周二)正常上班。 3.放假前请各分院、各部门安排好假日值班工作。 【打印正文】 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