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水卡使用相关事项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2-09-26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各分院、各部门: 学院饮水系统已全部改造完成。为更好利用饮水系统,杜绝浪费现象,从2012年10月1日起,各分院、各部门的饮水全部改为刷卡取水。 请各分院、各部门在10月1日前将烧水的电器收缴上交至后勤处。自10月1日起,办公室、教室等教学场所严禁使用电热壶、热得快等大功率电器。如查到部门有违规使用烧水电器,将予以处罚。 学院办公室、后勤处 二〇一二年九月二十六日 【打印正文】 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