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浙江广厦建设职业技术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委员会2014年12月16日评审,拟同意孙丽雅等14人通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拟同意陈志翔等20人通过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拟同意罗梅等12人通过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14年12月17日起至2014年12月25日止,共7个工作日。
若对下列同志申报职务持有异议者,请在公示期间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向学院人事处反映问题。以部门、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要提供本人真实姓名。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真实准确。人事处将严格按有关规定为反映人保密。
学院受理部门:学院人事处719室
联系电话:86668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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